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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农业农村局有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次数:     来源: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部署要求,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落实“证照分离”相关改革要求的通知》(邮农〔2021〕202号),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改革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二是优化审批服务。对农药经营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自改革推行以来,农业农村窗口共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9件、农药经营许可2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1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1件。

为落实改革要求,高邮市农业农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采取局行政审批科牵头推进,各行业监管科室共同推进的组织形式,做好政策解读、事前指导、事后监管等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对照改革要求,更新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上的办事指南,取消相关证明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并重新印制纸质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取用;三是夯实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开展“信用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防止出现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