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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农村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5-06-08     浏览次数:     来源:

 

 今年以来,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农村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对照年初确定的农工办系统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近期市农工办相关处站围绕农村确权登记、农村产权市场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业保险服务新型经营主体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情况
2014年全市共有542个村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发放证书188422本,占应发数的44.8%,其中:宝应、高邮、仪征、邗江和广陵发放证书数分别占试点农户数的79.5%94.7%86.2%47.6%50%,江都区尚未整村发放证书。
2015年全市又有357个村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别是宝应196个、仪征73个、邗江60个、广陵28个,涉及4892个组、268780户农户。按照六步工作法的步骤,目前进行入户调查的村219个,占应开展村的61.3%,其中:宝应、仪征、邗江和广陵分别为80.1%34.2%15%100%;进入到测量绘图阶段的仅有仪征8个村、10个组,邗江9个村、174个组,广陵2个村、55个组,分别占应开展村、组数的5.3%4.9%。全市累计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村939个,占总村数的91.5%。(详见表一)
 
 
 
 
表一:1—5月份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通报表
                统计截止时间:2015531            单位:个、亩、户、份、万元

县(市、区)
总村数
2014年试点工作进度
2015年工作全面开展进度
试点村数
试点农户数
发放证书数
一户一档建档数
承包面积
实测面积
开展村数
开展组数
开展农户数
前期准备
入户调查
测量绘图
公示审核
落实工作经费
一封信发放
培训人次
村数
户数
村数
组数
村数
签字户数
合计
992
542
420945
188422
195705
1897091
1492495
357
4892
268780
253019
9436
219
144885
19
239
 
 
2433
宝应
252
54
34339
27283
27862
141360
191624
196
2216
143787
136519
3338
157
81496
/
/
/
/
304
高邮
179
154
140259
132872
132872
940218.3
1103692.6
/
/
/
/
/
/
/
/
/
/
/
200
仪征
137
44
23805
20522
23522
150458
151225
73
1836
60766
2500
610
25
6000
8
10
/
/
429
江都
280
268
206758
/
460
624893
/
/
/
/
/
/
/
/
/
/
/
/
640
邗江
84
10
6194
2950
6194
20369.48
25749.4
60
171
41105
90000
4878
9
41105
9
174
/
/
810
广陵
60
12
9590
4795
4795
19792
20204
28
669
23122
24000
610
28
16284
2
55
/
/
50

 
对照督查结果和上报数据分析,主要存在下述问题:一是证书发放率不高,开展试点农户的证书发放率不足一半,特别是江都还是空白;二是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目前各县(市、区)都未做好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数据库均未建成;三是全面推开进度缓慢,进入入户调查阶段的村数较少,特别是进入测量绘图阶段的村、组数不足应开展数的十分之一。
下一步,高邮、江都要进一步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建档立卷、信息平台建设等后续完善工作;宝应、仪征、邗江、广陵在加快试点扫尾工作的同时,要围绕今年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靠实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序时进度和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农村产权交易文件精神行动较为迅速,落实较好。一是农村产权市场交易势头向好,但不平衡性大。截止5月底,全市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的农村产权交易达279笔,交易额达10826.78万元(见表二)。其中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区位列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前10名,
 
表二:全市农村产权市场流转交易情况表
县(市、区)名称
交易量(笔)
交易额(万元)
宝应县
182
8582.59
高邮市
57
1247.81
仪征市
4
361.50
江都区
22
462.90
邗江区
13
170.88
广陵区
1
1.10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0
0
生态科技新城
0
0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0
0
 
279
10826.78
数据来源:江苏省农村产权信息服务平台
三个功能区零交易二是多数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达到五有要求,但仍有部分乡镇行动迟缓。各地按照五有(即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台账、有信息服务平台)标准建设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达到五有标准的乡镇有57个,占乡镇总数的66.3%,另有48个乡镇在农村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上还处于零交易状态(见表三)。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农村产权交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产权市场建设及流转交易工作,近期要尽快组织农村产权进场交易,打破“零”状态。未达到五有标准的乡镇要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到位,凡“零交易”的乡镇近期也要切实组织农村产权进场交易。
表三:全市乡镇农村产权市场建设情况表
单位:个
县(市、区)名称
乡镇数
达到五有标准乡镇数
未达到五有标准
乡镇
零交易乡镇
宝应县
15
15
——
——
高邮市
13
9
卸甲镇、甘垛镇、周山镇、城南经济新区
卸甲镇、甘垛镇、周山镇、临泽镇、城南经济新区
仪征市
11
4
真州镇、马集镇、刘集镇、大仪镇、月塘镇、铜山办、十二圩办
真州镇、马集镇、刘集镇、大仪镇、月塘镇、青山镇、新城镇、铜山办、十二圩办
江都区
15
14
滨江新城
宜陵镇、小纪镇、吴桥镇、浦头镇、丁伙镇、丁沟镇、滨江新城、商贸物流园
邗江区
15
10
槐泗镇、杨寿镇、甘泉街道、邗上街道、竹西街道
槐泗镇、方巷镇、杨寿镇、瓜洲镇、甘泉街道、邗上街道、竹西街道、双桥街道、新盛街道、维扬经济开发区
广陵区
8
5
沙头镇、汤汪乡、曲江街道
沙头镇、头桥镇、李典镇、湾头镇、汤汪乡、文峰街道、曲江街道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
0
施桥镇、八里镇、朴席镇、扬子津街道
施桥镇、八里镇、朴席镇、扬子津街道
生态科技新城
2
0
杭集镇、泰安镇
杭集镇、泰安镇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3
0
城北乡、平山乡、瘦西湖街道
城北乡、平山乡、瘦西湖街道
 
86
57
29
48
数据来源:江苏省农村产权信息服务平台
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情况
今年以来,各地围绕培育一批制度完善、运作规范、与农民结成利益紧密联结体典型合作社要求,抓关键、促推进,经各县(市、区)自查上报和市抽查,截至5月底各地典型村(居)经济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工作进展情况如下表:
 
表四:50个典型村(居)合作社工作进展情况表
单位:个
县(市、区)
典型村(居)数
开展经营性净资产清查核实的村(居)数
完成成员界定村(居)数
重新修订
完善章程
村(居)数
股权证发放村(居)数
宝应县
11
11
10
11
5
高邮市
8
3
3
3
1
仪征市
6
6
6
6
0
江都区
14
13
13
9
6
邗江区
6
6
6
6
0
广陵区
5
5
5
5
0
 
50
44
43
40
12
未开展经营性净资产清查核实的村(居)合作社有:高邮市汤庄镇双屏村、三垛镇官垛村、开发区杨桥村、城南新区浩芝村、菱塘回族乡菱塘村;江都区大桥镇三丰村。
未完成成员界定的村(居)合作社有:宝应县泾河镇陈东村;高邮市汤庄镇双屏村、送桥镇盘塘村、开发区杨桥村、城南新区浩芝村、菱塘回族乡菱塘村;江都区大桥镇三丰村。
未重新修订完善章程的村(居)合作社有:高邮市三垛镇官垛村、周山镇吴堡村、高邮镇宝塔社区、城南新区浩芝村、菱塘回族乡菱塘村;江都区大桥镇三丰村、邵伯镇渌洋湖村、小纪镇纪西村、小纪镇蒲塘村、小纪镇西贾村。
已发放股权证的村(居)合作社是:宝应县夏集镇双塘村、广洋湖镇蒯家村、汜水镇新荡村、曹甸镇曹南村、射阳湖镇王坤村;高邮市高邮镇宝塔社区;江都市仙女镇李坝社区、仙女镇曹庄村、丁沟镇黄花村、浦头镇兴浦社区、真武镇滨东村、真武镇滨湖社区。
近期,各县(市、区)农工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业务科(站)负责人要各挂钩联系1个典型村(居)经济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要经常深入村(居)中,了解掌握情况,协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指导规范发展,以此带动面上工作。
3月中旬以来,各地按照市办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统计汇总工作。截止5月底,全市84个乡镇、1088个村对经营性资产、资源摸查核实,初步建成基础台账,为各级农
表五: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台账情况表
县(市、区)名称
建立台账的乡镇数(个)
建立台账的村数(个)
抽查村数
(个)
指标未填全的村占抽查村比重(%
合同期限不准确的村占抽查村比重(%
宝应县
15
257
15
13.3
20.0
高邮市
13
188
13
69.2
46.2
仪征市
11
137
11
18.2
45.5
江都区
15
282
15
53.3
66.7
邗江区
13
97
13
61.5
53.8
广陵区
8
61
8
87.5
25.0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
36
4
25.0
50.0
生态科技新城
2
21
2
50.0
0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3
9
3
66.7
66.7
 
84
1088
84
47.6
44.0
村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流转交易奠定了基础(见表五)。邗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因体制原因,目前杨寿镇、新盛街道暂未建台账。
各县(市、区)农工办要督促指导各乡镇逐村核实经营性资产、资源,进一步完善台账,填全台账项目,严把合同期限,为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创造前提条件。
四、农业保险服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单独出单情况
(一)单独出单情况
今年,全市列入名录的家庭农场共349个,其中,宝应县100个,高邮市91个,仪征市37个,江都区64个,邗江区23个,广陵区21个,功能区13个。通过核对清单、电话回访和重点抽查,上半年,全市共为列入名录的家庭农场单独出单95份,占家庭农场名录数量的比重为27.2%
从各县(市、区)看,对列入名录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农场,宝应县共单独出单30份,占比30.9%;高邮市共单独出单11份,占比12.1%;仪征市共单独出单7份,占比18.9%;江都区共单独出单31份,占比50.8%;邗江区共单独出单7份,占比30.4%;广陵区共单独出单11份,占比55%;功能区未单独出单。
从家庭农场类别看,从事粮食种植的家庭农场单独出单74份,占种植类家庭农场比重为26.1%;从事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单独出单5份,占养殖类家庭农场比重为41.7%;从事其他高效设施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单独出单11份,占比为20.4%
从重点服务对象看,2015年全市29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中,单独出单的有12家,占比41.4%。其中,宝应县省级示范6家,单独出单4家,占比66.7%;高邮市5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均未单独出单;仪征市省级示范4家,单独出单2家,占比50%;江都区省级示范7家,单独出单3家,占比42.9%;邗江区省级示范3家,单独出单2家,占比66.7%;广陵区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全部单独出单。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单独出单。检查发现,除个别品种暂时没有保险条款外,各地对列入名录的家庭农场,未完全落实单独出单的要求,部分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仍然以村为单位统一出单。
2、大部分保单未送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检查发现,各县(市、区)经办机构普遍未将单独出具的保单或保险凭证送达到家庭农场,大部分保单留存在保险公司或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3、定期上门服务不到位。经随机抽查,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为单独出单的家庭农场开展上门服务的仅占抽查总数的34.3%。已开展上门服务的家庭农场,服务次数户均只有1.08次。
(三)整改要求
1、单独出单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的要求,督促经办机构在农业保险服务大厅为家庭农场提供单独的承保服务,专人负责、单独出单。对列入名录、符合承保要求的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在今年水稻承保时必须全部单独出单。
2、保单送达到户到人。各县(市、区)要督促经办机构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531号)和《江苏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苏农险办发〔20146号)相关要求,将保单或保险凭证送达到户、到人,让新型经营主体充分知晓保险政策和服务内容。
3、定期定点上门服务。各县(市、区)要督促经办机构严格落实定期上门服务制度,为单独出单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的服务,明确定点服务人员以及联系方式,做到专人负责、上门服务、留存记录、定期回访。对示范家庭农场,经办机构要在定期上门服务的基础上,联合农业部门,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咨询辅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