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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专项工作互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5-08-19     浏览次数:     来源:

 

7月下旬,市委农工办组织相关处站和县(市、区)委农工办同志分三组对6个县(市、区)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集体三资管理、典型村(居)合作社建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农经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共抽查了6个乡镇、12个村。现将互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经专项工作总体情况
上半年,经过各县(市、区)、各乡镇的共同努力,农经专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开展。各地均能按照中央、省市精神和序时进度要求,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截至7月底,全市累计已有889个村(占总村数的89.6%)、66.71万户农户,共285.52万亩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今年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349个村,涉及5121个组和24.64万户农户。目前已有883个村完成了测量制图前的相关工作, 862个村进入鱼鳞图绘制阶段,674个村进入公示审核阶段,高邮市户核清册电子档录入工作已全面结束(见附表一)。
二是农村产权市场流转交易快速发展。各县(市、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使用省级主管部门开发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各乡镇也积极按照五有(即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台帐、有信息服务平台)标准建设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达到五有标准的乡镇有66个,占乡镇总数的76.7%(见表二);抽查的6个乡镇全部达到五有标准。截止7月底,全市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的农村产权交易达584笔,交易额达18595.99万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额突破1亿元。抽查的6个乡镇全部在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交易,交易量为54笔,交易额达2273.18万元(见表三)。
表二:全市乡镇农村产权市场建设情况表
单位:个
县(市、区)名称
乡镇数
达到五有标准乡镇数
未达到五有标准且零交易乡镇
宝应县
15
15
——
高邮市
13
13
——
仪征市
11
9
刘集镇、青山镇
江都区
15
15
——
邗江区
15
10
杨寿镇、甘泉街道、邗上街道、竹西街道、维扬经济开发区
广陵区
8
4
头桥镇、湾头镇、汤汪乡、曲江街道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
0
施桥镇、八里镇、朴席镇、扬子津街道
生态科技新城
2
0
杭集镇、泰安镇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3
0
城北乡、平山乡、瘦西湖街道
 
86
66
20
表三:6个县(市、区)及抽查乡镇农村产权市场流转交易情况表
县(市、区)名称
交易量(笔)
交易额
(万元)
抽查乡镇名称
交易量(笔)
交易额
(万元)
宝应县
198
10301.29
广阳湖镇
20
1346.22
高邮市
117
2656.66
汤庄镇
16
190.06
仪征市
35
1673.97
陈集镇
2
358
江都区
144
3041.2
真武镇
9
278.3
邗江区
78
890.8
公道镇
5
99.09
广陵区
12
32.07
李典镇
2
1.51
 
584
18595.99
 
54
2273.18
数据来源:江苏省农村产权信息服务平台
三是典型村(居)合作社建设稳妥推进。全市农工办系统工作会议后,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典型村(居)合作社创建工作,及时筛选确定50个村(居)经济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典型。各典型村(居)合作社对照《扬州市典型村(居)经济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考评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仪征市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及时修订完善合作社章程,开展三会活动,发放股权证书。
四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断强化。各地按照市办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核查工作,初步建成基础台账,为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流转交易奠定了基础。广陵区注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不断完善三资信息。
五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强劲。各地按照争创100家典型示范社的要求,采取举办培训、典型观摩、上门指导等一系列措施,加强示范社的规范化建设。同时,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止7月底,全市新建各类家庭农场288个,经营面积7.2万亩,高邮市上半年新建家庭农场95个,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农经专项工作存在问题
农经专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年度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功能区及20个乡镇农村产权处于零交易(见表一);个别地方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出台滞后,农村集体产权未能全部及时进场交易;个别地方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资料把关不严,审批表、承诺书签字不到位;个别地方农村产权交易合同未使用规范文本,没有编号,合同期限与公告不符,未盖村经济合作社印章;个别地方农村产权交易未能及时整理归档;个别地方村经济合作社牌子未在行政村门口悬挂;个别地方未及时修改村(居)合作社章程,三会活动记录紊乱;个别地方村(居)合作社未按要求发放股权证书;个别地方三资管理台账建立不到位,登记内容不完整,台账中起讫期限不清,甚至与合同不符;个别地方财务公开手续不够规范,如农经站没有审核签字,没有盖村经济合作社章,民主理财小组没有签字;不少地方财务网上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个别地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速度不快,如部分村还停留在入户调查和测量绘图阶段,较序时进度要求存在差距;个别争创典型的示范社还存在成员账户不完整、分配机制不完善、社务公开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
三、农经专项工作整改要求
一是强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消灭零交易区、镇;要加强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必须达到五有标准;要及时开展培训,让县、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所有人员熟练掌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知识,严格把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流程;要加强宣传教育,让所有农村集体产权都能按时进场交易;要及时整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资料,分类归档保管。
二是强化典型村(居)合作社创建。各县(市、区)要按照扬州市典型村(居)经济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考评标准》要求,逐项对照,重点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与农民结成利益紧密连接体等方面加强完善,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带动面上工作开展。
三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核实农村集体三资,靠实台账建设,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供切实可靠的基础资料;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及时更新发布三资信息,及时公开农村集体财务,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是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对争创的100家典型示范社加强指导,重点在组织形式、民主管理和分配机制上进行完善,树立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的示范社典型。同时,大力鼓励家庭农场发展,以粮食种植为基础,引导本地村组干部、外出务工农民、农业科技人员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提高种养水平和效益,指导家庭农场开展经营成本核算,建立必要的财务账册,确保完成年内培育20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目标,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
    五是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省农委要求制定登记工作流程图,坚持信息登记、签字确认、土地实测、操作流程的理念,按照入户调查、实地测绘、内业处理、公示审核、登记发证、建档归库六个环节,严格按程序办事,该走的程序必须走,不得以各种理由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工作程序或是逆向操作。同时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靠实工作措施,对部分已经按规定完成承包面积核查、建立清册的地方,要求将重点放在建立健全登记簿、鱼鳞图的绘制、证书打印与发放工作中。


表一:1—7月份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通报表
                        统计截止时间:20158              单位:个、亩、户、份、万元

县(市、区)
总村数
2014年试点工作进度
2015年工作全面开展进度
试点村数
试点农户数
发放证书数
一户一档建档数
承包面积
实测面积
开展村数
开展组数
开展农户数
前期准备
入户调查
测量绘图
公示审核
登记发证
一封信发放
培训人次
村数
户数
村数
组数
村数
签字户数
村数
户数
合计
992
542
420633
185021
194160
1955590
1499491
349
5121
246441
301503
10889
341
217254
320
3790
132
40148
0
0
宝应
252
54
34339
27283
27862
141360
191624
185
2003
130678
136519
3338
185
130678
185
2003
130
39426
/
/
高邮
179
154
140259
132872
132872
940218
1103693
/
/
/
/
/
/
/
/
/
/
/
/
/
仪征
137
44
23805
20522
23522
150458
151225
76
1779
52476
52476
1830
76
36854
70
448
2
722
/
/
江都
280
268
208313
148
/
676284
/
/
/
/
/
/
/
/
/
/
/
/
/
/
邗江
84
10
6194
3150
6194
20369.48
25749
60
697
41105
90000
4878
60
41105
37
697
/
/
/
/
广陵
60
12
7723
1046
3710
26901
27200
28
642
22182
22508
843
20
8617
28
64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