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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 “阳光行动”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09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市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 “阳光行动”试点工作

    今年以来,扬州市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财务资产“阳光行动”试点工作,将试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落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重要手段,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一是积极探索路径。仪征市铜山办事处红光村作为全省第一个农村集体财务资产“阳光行动”试点村,在省、市、县农经部门的联合指导下,开发出“e阳光”手机APP软件,经多次调研及测试,最终形成了“我的账单”、“我家的地”、“我的钱包”、“财务公开”、“三资情况”、“村情动态”、“惠农政策”和“通知公告”等九个模块。试点以来,全村200多户农户安装了APP客户端,点击量逾4000次。红光村通过建立“e阳光”手机APP平台,让农民群众随时随地掌握集体财务资产状况,在全省率先探索出一条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新路径,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全省其他试点村纷纷学习借鉴。
    二是扩大试点范围。在红光村试点成功后,扬州市委农工办专门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阳光行动”试点的通知》,要求每个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本着自愿原则,选择1个以上有条件的行政村进行试点,明确任务要求、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目前全市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资产“阳光行动”试点村扩大到24个,新增的23个试点村已全部完成准备工作。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5月25日,扬州市举办全市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阳光行动”操作实务培训班,各县(市、区)委农工办业务科(站)长、试点村会计和大学生村官,以及试点村所在乡镇农经站负责同志共82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对APP软件下载、安装、使用和信息推送有关知识的讲解,使参训人员全面掌握软件操作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