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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开展《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7-11-14     浏览次数:     来源:

11910日,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京霞带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一行,来我市开展《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省农委副主任祝保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志芳、市政府副市长丁一参加调研。

10日上午,省人大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扬州市政府和邗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农工办、市农委、邗江区农工办、邗江区财政局、邗江区邗上街道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与会同志围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和备案、股权设置和管理等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京霞首先对扬州市和邗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大家的积极发言表示赞赏,认为有些意见建议提得非常到位,需要在下一步立法活动中认真研究解决,调研组回去后将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力促条例草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成员合法权益。

    座谈会前的9日下午,省人大调研组深入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和西湖镇金槐村进行了实地调研。